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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宇安卓手机版_杂碎世界观

本文来自微信民众号:食味艺文志(ID:foodoor),原载于《北京青年报·西洋镜》,原文题目:《喜欢吃内脏?负疚,这是人类本能》,作者:魏水华,头图 | VGC


在提倡准确文雅的汉语里,很少有分不清区别的同义词。下水和杂碎,也许是少数的破例。


形容内脏的“下水”,最早见于清中后期满族人文康所撰写的《后代英雄传》。在此之前,“下水”一直是个与食物无关的动词。相反,满语里有一个形容肠子、笔直条状物的词sijirhūn,与汉语“下水”的发音极其类似。


从文化融合的角度来看,“下水”的起源,极有可能是满清入关后,北方方言中混入了大量阿尔泰语系的专用名词,最终被受到汉文化教育的八旗子弟用于写作,成了正式的汉语书面语。



而“杂碎”的盛行则更晚,在上世纪80年代编著的《辞海》里,还没有这个词。相反,在梁启超1903年游历美国时所写的《新大陆游记》里,则详细先容了那时在美华侨开设的大量“Chopsuey”饭馆。


民国之前,外洋华侨多半是下南洋的福建、广东人。“Chop suey(杂碎)”一词,也和“dimsum(点心)”“tea(茶)”一样,来自闽粤方言系统。


出口转内销。



虽然中餐里有九转大肠、南煎肝、爆炒腰花、柱候款项肚等等佳肴,但从语言的源流来看,外洋民众对动物内脏的狂热兴趣绝不会输给中国人——既有“下水”这样的词汇流入,又有“杂碎”这样的墙外着花。



No.1 壹


作为优质卵白、纯净脂肪、维生素AD等营养物质的夹杂物,进食内脏,也许是肉食动物与生俱来的本能。灵长类在捕食鸟类、老鼠、兔子等小型动物时,往往开膛破肚,先吃内脏,这既可以防止猎物杀死后腐烂得太快,也隐藏了内脏比肉滋味更好的自然选择。


从某种角度上来说,人类吃杂碎的历史,可以追溯到刀耕火种的洪荒时代。古希腊神话中,普罗米修斯分配人类献给众神的牛。他把肉和内脏分给国民,把骨头裹在牛油里分给宙斯和众神,宙斯因此恼羞成怒,不计划给人类火种,因此才有了厥后普罗米修斯偷窃火种的故事。



这显然说明晰,早在古希腊时期,人们就以为内脏才是最好吃的器械。无独有偶,希腊一本名叫《牺牲》的纪录祭祀仪式的书籍里,也纪录了那时人们吃肉主要水煮、吃内脏主要烧烤的情形。


事实上,在香料尚不厚实的时代,这是很伶俐、很高级的烹饪方式:肉中的气息较少,口味相对对照单调,水煮后食用,可以很好地让人获得饱腹感;而内脏的口味复合多元,也经常会有让人不悦的气息,明火烤制后油花冒出,可以有用解腻,高温产生了焦化反映,让杂碎变得松脆好嚼,充满焦香,还能有用掩饰腥膻。



到了古罗马时期,欧洲人对内脏的选择就更精细了。一种名叫“睡鼠”的小型啮齿动物,最早被当成烹饪内脏的容器:罗马人把种种牛羊和猪肉、肝脏、肠切碎后,填入睡鼠被掏空的肚子里,再缝合。最后经由烧烤,就成了贵族阶级专享的美馔。


凭据纪录,填充在睡鼠里的杂碎有怪异的麝香香气,事实滋味若何,今天已经不得而知。但把内脏和香料塞进小肠肠衣里的里昂大香肠、把羊杂碎和洋葱塞进羊肚里的苏格兰哈吉斯,或许都源自这种古老的食物。



除此之外,变着名堂吃鱼杂和禽杂,也是古罗马饮食中的主要组成部分。鱼肉是宴席上的大菜,而剩下的鱼头和鱼杂,则会被放进锅里煮成稀烂的鱼酱,用来抹面包吃。古罗马天子甚至要求以新鲜的鱼酱作为食盐的替代品,加入所有菜里。


鱼杂量少,一样平常一条鱼的边角料只够做成一勺鱼酱,天子“太过”的要求,因而直接促成了古罗马时代渔业养殖手艺的生长。



而禽类杂碎的服法加倍特殊,厨师一样平常不会开膛破肚,而是切下鸡鸭鹅的头,从脖子部位灌进用薄荷叶、橄榄油、丁香和胡椒粉熬煮成的浓酱。接着整只烤熟,再切开肚子,供食客逐步享受肚子里焖烤而成的杂碎。


浓酱的作用是祛除内脏的腥味,骨血的作用则是包裹杂碎的原汁原味不外泄。可想而知,滋味应该不错。更主要的是,古罗马天子在逐一享受这些禽杂的时刻,发现鹅的肝脏稀奇肥美好吃。



尤其是秋季迁徙之前的野鹅,由于吃了大量的食物,把能量都储存在肝脏里,以顺应长途飞行的需要。此时的鹅肝,丰腴异常,焖烤后黄油外溢,入口酥化,大大跨越其他禽杂。


鹅肝作为西餐最高级食材的历史,由此开启。



No.2 贰 | 肥肝


即便是最不愿意吃杂碎的美国人,面临鹅肝都没有抵抗力,缘故原由很简朴,它的味道顺应性太强了:细腻、绵密,充满脂香,有粘稠的肉味、却很少有腥膻味。切片煎焗好吃,做成甜品鹅肝冻、抹面包的鹅肝酱,也都异常相宜。


用于取肝的法国西南灰鹅,是专为取肝人工育肥的品种,其个头在全球所有家养鹅中压倒一切。哪怕全世界脑壳最大的潮汕狮头鹅,放在灰鹅眼前都要逊色三分。



这种体型差异,与饮食习惯有关。由于从古罗马时期最先,欧洲人就对鹅肝情有独钟,一代代催大鹅肝,鹅肉、鹅肠都可以抛弃。为了让尊贵的罗马天子吃到最肥腴的鹅肝,饲养员甚至以无花果作为饲料。让这种高含糖量的果实为鹅肝积累更多能量之外,还为肝脏增添无花果的香气。


到今天,无花果依然是烹制鹅肝时的经典配菜。


古罗马跌落神坛后,来自北方的“野蛮人”统治者再也没有了育肥鹅肝,享用美食的心思。但好吃的影象是不会消逝的,吊诡的是,培育肥鹅肝的手艺,居然由最不愿意人为革新自然生物的犹太人传承下来。



大约在16世纪,肥鹅肝手艺随着西移的犹太人传到了法国西南部。文艺中兴末期,当人们以古希腊、古罗马为偶像,把修建、雕塑、绘画、音乐、诗歌等推向热潮的时刻,肥鹅肝的泛起,让人们蓦地发现,被宗教禁锢千年的美食文化,也值得中兴。


最巧的是,也是在这一时期,来自新大陆的种种农作物传入欧洲。一种名叫“玉米”的植物,产量比小麦高得多,它的淀粉含量高、胆碱含量低,能有用降低动物脂肪的转运,促使鹅肝急速发展,出品的鹅肝脂肪丰满,色泽漂亮,很快被人们当成最合适的饲料。而土质相宜玉米莳植的阿尔萨斯区域,厥后成了法国最著名的鹅肝产地。


到了18世纪,阿尔萨斯已经生长出了多元且庞大的鹅肝做法,普遍撒播于民间。时任行政长官马歇尔·德·宫塔德侯爵为了向法皇路易十六表达忠诚,让家厨用牛肉包裹鹅肝,再裹上派皮来烤。天子尝过之后叹为观止,鹅肝摒挡因而走出法国东部,成为全法甚至全欧洲为之颠倒的鲜味。



这一时期,无数欧洲绅士为鹅肝站台,好比意大利著名作曲家,歌剧“赛尔维亚理发师”的作者罗西尼曾经说:“我一生只哭过三次,第一次是‘理发师’首演失败时;第二次是听了帕格尼尼的演奏;第三次则是野餐时,不小心把一只烤鹅掉进河里。”


而罗西尼发现的罗西尼牛排,则是至今最具代表性的意餐传世菜品:在鲜嫩的菲力牛下方垫一块肥美的鹅肝,不能用肝泥,否则撑不住,最后浇上红酒、波特酒、黑松露熬煮成酱汁,五分熟的牛排还保留了牛肉多汁鲜嫩的口感,肥厚的腓力搭上大块鹅肝,每一口都能品尝到丰满的条理,就犹如罗西尼的音乐喜剧那样饶富意见意义与令人惊艳。



以名人头衔,为食物命名的逻辑,和中餐里的东坡肉、太白鸭、宫保鸡丁一样。本质上来说,所有的传世美食,都有它的历史境遇。


除了鹅肝之外,鸭肝也是高级西餐厅里常见的摒挡质料,二者合称为肥肝(Foie gras)。和广东人以为烧鸭是烧鹅的替代品差异,法国人眼里,鸭肝和鹅肝的职位是等同的。鹅肝更为肥腴细腻,鸭肝的肝味则更浓郁,在没有配菜的时刻,更容易自力摒挡——换言之,鸭肝可以适配所有的鹅肝烹饪方式,但鹅肝却不能适配鸭肝。甚至,很多吃惯了鸭肝的人,回过头来接受不了鹅肝的淡薄。



市售的肥肝一样平常有三种形式,新鲜肝、熟冻肝和肝泥,后两者是只要有钱,随时都能吃到的食材,摒挡方式也对照随性,尤以相对廉价的肝泥多元庞大,主妇们经常拿它作为抹面包的酱料、填肚子的小点心、制作甜品的基底。在其中加入马德拉(Madeira)、苹果酒、白兰地和波特酒等祛除腥味,并以无花果,浆果类、柑橘类作为搭配,以清新的酸甜味道平衡肥肝的油腻。



而新鲜肝则带有很强的季节性,一样平常说来,冬春外交的肝最为肥美,大部分欧洲家庭会在圣诞和元旦时代购置肥肝,庆祝新年。食材高级,摒挡方式却异常简朴,厚切之后,干煎到两面焦黄即可。讲求的,再用苹果酒浇汁。制品外面焦黄浓香,内部温热柔滑入口即化,这是最能体验肥肝滋味的服法。



除此之外,南欧的传统家庭还会烹饪一种布包鹅肝(Torchon of foie gras),用粗厚的厨房布或者厨房纸,把鹅肝裹成圆柱状,扎紧,浸没在温水、高汤或者油脂中低温浸煮。冷却后切成厚片,油脂凝固,口感类似于冰淇淋,是一道十分经典的冷菜。


上得厅堂,入得厨房。



No.3 叁 | 胸腺


在文艺中兴,鹅肝走上欧洲人餐桌的同时,另一道堪称“奇葩”的杂碎,也成为欧洲人的顶级美食。


小牛胸腺。



胸腺是大部分哺乳动物都有的免疫器官,但只在性成熟前才会发展。成年后会逐渐萎缩,质地也会逐步变差。古罗马时代,以农耕为主的社会,饮食结构和同时代的中国并没有太大差异,牛作为耕作工具,一样平常不直接食用。哪怕吃,也聚焦在没有耕作能力的老、病、残牛身上,小牛犊是万万不可能送上餐桌的,自然也没有胸腺一说。


但十四世纪最先席卷欧洲的黑死病,杀死了那时三分之二的人口,导致了大量耕地被抛荒,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退耕返牧由此发生。




人死了,地还在,不需要那么多粮食,耕牛逐步从工具酿成了食物。其中,肉质更优柔的小牛犊更受青睐。大约在16世纪末,小牛胸腺已经被纪录在皇室菜单里,与鹅肝、松露、龙虾、生蚝、羊肚菌、鸡冠、羊脑等顶级食材并列而行。


小牛胸腺的口感可以理解为骨髓和脂肪的夹杂。与其他杂碎和肉类相比,它微微的甜味让人欲罢不能,胸腺在英文里被称为“ 甜面包(sweetbreads)”,就是形貌这种怪异的鲜甜。



作为脂肪含量较高的杂碎,胸腺的保留和运输异常难题,和松露一样,这也为它提高了附加值。和鹅肝相反,小牛胸腺最相宜食用的时间是春末夏初,这时小牛生不久,尚未断奶,还不吃青草时,腺体最为贞洁,没有异味,通常要当天屠取当天吃,否则很容易发腥,异常昂贵娇弱。



所有的小牛胸腺在烹饪之前,还要经由庞大的处置,先将其置于流水下,频频冲洗数次;再将其在冷水里长时间(3-12小时左右)浸泡去杂质;待其变白后,去除包裹胸腺的外层薄膜;放入锅里,加冷水煮2-3分钟左右;捞出后再放进冰水里冷却;再去除多余的筋膜和油脂。这些工序,都不能由工厂制作,必须在厨房里亲力亲为,否则,就失去了食材自己的新鲜容貌。


非要类比的话,它与中国人对花胶、鲍鱼的态度颇多类似。



在大仲马1872年出书的《美食词典》里纪录了多道关于小牛胸腺的菜谱:炸小牛胸腺、烤欧芹香葱小牛胸腺、煎小牛胸腺配蘑菇汁。到今天为止,关于小牛胸腺的烹饪方式,依然万变不离其宗,围绕着炸、烤、煎三者举行:煎的版本需要用红葱头、红酒和黑胡椒浇汁,烤一样平常会在上桌前撒上磨碎的黑松露,炸则需要羊肚菌和奶油来配——只有高温逼出其中油脂,才气吃到它的脆、甜和润。



需要指出的是,小牛胸腺虽然气息清淡,质地轻盈优柔,但它却是不折不扣的嘌呤大杀器。通常是通俗肉类的10倍、杂碎的5倍,即便对比痛风病人谈之色变的暖锅汤底,同样分量小牛胸腺里的嘌呤含量也未逞多让。


但说到底,好吃的器械多数是不康健的,自然赐予人类美食的同时,也在教养人类明白适可而止。



No.3 叁 | 肠子


另一种不得不提的,好吃但不康健的杂碎,是肠子。


对于肠,差异文明之间经常有极大的差异。古罗马、古中国这样以农耕为底色的文明,经常斥之为粗鄙的穷人食物。但有着游牧传统的北欧民族、中北亚民族,却以为肠是上天恩赐的宝物。



在荷马史诗《奥德赛》中,荷马把心事重重的奥德修斯比喻成“一条翻烤的大肠子。”其鄙夷意味溢于言表。


究其缘故原由,农耕文明饲养的家畜家禽,大多以杂食为主,好比猪、鸭、狗,能在消耗大量厨余垃圾、农田副产品的同时,做到不与民争地。但杂食动物肠子的气息,也不可避免地更重,在没有优越烹饪手艺和香料调味料的时代,是种很难处置的食材。更多时刻是穷人胡乱煮熟后闭着眼睛吞下去果腹。



但对于游牧文明来说,草场是自然的生活来源,他们饲养的肉用家畜牛、马、羊都是食草动物,肠子相对气息更小、滋味更好。而且缺乏农作物的地方,肠子照样极好的柔性质料,可以普遍应用于食物的分装发酵、修建和衣饰的扎紧工具、武器和乐器的弦、甚至避孕套。



以是,当“野蛮人”日耳曼人摧毁了古罗马的文明,险些让鹅肝失传的时刻,香肠这种带着浓郁马背色彩的饮食,却在欧洲大范围盛行起来。


事实上,香肠是一种顺应性很强的食物。肠衣的密闭性和透气性,能有用阻隔外界,杀死厌氧菌,到达延伸食物保质期的作用。同时,肠壁上的卵白质和脂肪会与食材发生特殊的酯化反映,催香食物。以是每到一处,都市凭据内陆的土产、天气条件甚至是生活习惯加入差异的元素,由此形成了一种美食传统。



现代香肠与昔人食用的香肠在本质上没有多大区别,无非都是以牛、羊、猪、鱼肉,以及动物内脏或是凝固的血块为主要原料,剁碎后加入种种香料、蔬菜或者奶酪等,再挤入自然肠衣或者人工合成的肠衣中。从某种角度上来说,香肠是西方杂碎摒挡集大成的作品——肝肚肠心肺血肉,就没有不能填进肠子里的杂碎。


作为将日耳曼文化保留得最完整的国家,德国的香肠文化也在整个西方世界最为突出,最晚在十三世纪,每个日耳曼邦国都有自己怪异的香肠,包罗猪肉和墨角兰制作的纽伦堡香肠,胡椒、洋葱、大蒜、芫荽夹杂乳化肉制作的图林根香肠,小牛肉加香芹碎制作的巴伐利亚白肠等等。



最有意思的是,法意等“美食大国”视为下脚料的血、肠等质料,灌进肠衣后,能摇身酿成德国最高级的香肠,好比莱茵区域用猪血、猪油、猪皮灌进肠衣里制作的莱茵血肠,当地人拿来做热炒、油煎和冷盘,配着苹果酱、酸菜、土豆吃,再来一罐黑啤,是最典型的德餐。这与中国饮食文化的南北差异对立异常类似。


每一个德国孩子从小三餐都可能与香肠为伴,在德国,只要主顾带着小孩来传统肉铺买肉,孩子都市免费获得一段小香肠。肉铺老板一看主顾带孩子,第一句话就问孩子,“要来段香肠吗?”而不是问带孩子的怙恃“要买什么?”


这种从小培育的味觉影象,是德国人把日耳曼传统传承下去的动因,也是人类代代相承的美食影象的支点。



即便世界各国都有灿若星辰的内脏文化史,但依然有很多人以为,西方人不吃内脏?


实质上,这种看法,来自于人们对那些一步跨入工业社会的国家的熟悉,好比美国。


内脏作为一种个性很强,很难制订统一规格尺度,并工业化加工的食物,对于大规模的食物工业来说,是一种性价比很低的食物,远不如肉类来得廉价。



事实上,有人翻出二战前美国的老菜谱,依然保留了大量诸如牛肝、牛腰子、牛肠的烹饪方式。包罗滤沫子,撇水,积累老卤等杂碎去腥的方式,都存在过。


但到了今天,高度现代化的食物工业下,肉类险些都来自大型化的养殖场,以很高的集中运作节约成本,让肉类的价钱跌到很低的同时,也导致了分拣内脏出售酿成了一件成本很高的事情,还不如直接酿成富含营养的有机物,进入食物链的再循环。


一百小我私家吃肉,三五小我私家吃杂。物以稀为贵,处置内脏天生就需要比肉支出更多的辛勤,因此,内脏也更有理由成为值得珍视的食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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